孟子曰:食色性也。
我好食,更好“食书”。
天南地北,味有酸甜苦辣;浩卷尺牍,洞悉人生百态。从老舍的《骆驼祥子》尝到过北京香饽饽似得朴实醇香又掺杂着胡同口儿卖的杂酱面里的一丝苦楚;从张爱玲的《半生缘》里尝到过上海青团似的馥郁甜蜜又揉杂着香片茶叶不慎过夜的一丝遗憾。也从池莉的《生活秀》里尝到过武汉鸭颈似的辣臊而又佐着街口槟榔的一丝辛酸。实为丰富至极。
我爱“茶点”,通常在周末午后咖啡厅里,食一食茨威格或是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在《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食到一个女性倾尽一生深爱着一个男人,如一朵鲜花,为其绽放,为其绚丽,又为其憔悴,似美式咖啡的苦味,又有之后绵长的香醇。也是在《羊脂球》里食到羊脂球似椰蓉蛋糕纯白而香甜的真诚与善良。正是这一盏盏浓郁的小茶、一碟碟琳琅的点心,填饱了一下午稍不安分的“肚囊”。
我爱“特色小吃”,如吴语对白的《海上花》,如金宇澄上海味十足的《繁花》,也如林海音的老北京风味《城南旧事》。一页页食去,我想,对于曾经历过那个时代的前辈或是远在他方的游子,何尝不是一种追忆,又何尝不是一种儿时的气息、一种乡愁。
我也爱“满汉全席”,如《红楼梦》,也如《镜花缘》亦或是《三国演义》之类。它们是要例外一些,于我而言,更如一桌宴席,因为几乎每一个刻画的人物足以成为一个独特的菜品;就选《红楼梦》的十二钗中几钗而言吧,黛玉清淡,宝钗香甜,王熙凤辛辣,贾迎春酸楚,妙玉苦涩;一个个鲜活而精致的菜肴,令人眼花缭乱,氤氲着勾魂摄魄的香,勾起脑海里求知的馋虫,不由得大快朵颐,而后其之味在心里久久回旋,不得令人食髓知味、唇齿留香。
饮食之味,妙不可言,食书亦是如此。我喜食书,因其品系丰富;我好食书,因其能给予我个人如何在将来更好地“食”。
“食”与“色”,为人所不可或缺的两样,而我愿将书籍纳为“食”中,汲之精华而自自吮,使我健康,使我强健地一路向前。
食书之味,是纵使在尺寸之内,也能感知到一粒尘埃、一院松柏、一个时代。食书之味,是即使身处囹圄,也能感知到自由的存在,并笃信那一米阳光定会照进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