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说起我喜欢的小动物,那就非狗莫属了!
它的毛发是棕黄色的,一双浓眉大眼,两只圆溜溜的小耳朵,黑色的小三角形的鼻子,还有一张大大的嘴巴,里面有许多颗锋利的牙齿,强健的四肢短而有力。嘴里还时不时地发出汪汪的叫声!
它每天三餐都跟我们一样准时吃,不偏食,青菜、饭粒、奶昔、肉,几乎什么都吃。它挺讲卫生的,连解手也会到指定的地方去,可有趣啦!
它也很有个性,也很会变脸,可以说是变脸比翻书还快一点都不为过。比如有一次,我不小心踩到它了,它就对我一阵狂叫之后就走开了,临走还放了一个臭屁臭死了!过了会儿,我吃中饭了,它看见我在吃肉排骨,口水直流三千尺,它用一种乞求的眼神看着我,还摇着尾巴,真是的,不愧是变脸小王子啊!
它有时很可爱,有时很凶猛。
说它可爱,是因为我每个星期五要回家,它似乎知道,星期五吃了中饭后,就坐在门口,摇着尾巴,等待着我回家,我刚到家,它就跑到我面前汪汪地叫着,像在说:天天,天天,你回来了,我好开心啊!
它在我的训练之下,还会杂技表演呢!我只要说趴下!连说几遍,并用手拍拍地板,它就会趴下。我蹲下来了,把手伸到它的左脚旁边,它就会伸出左脚,把手伸到它的右脚旁边,它就会把右脚伸出来。是个会握手的可爱狗狗!它会的可多了呢,还会空翻,跳舞等等,真是多才多艺!
说它凶猛,是因为一天晚上我家来了一名不速之客小偷,旺财就立马警戒起来,等小偷一走到门囗,它便从小偷前面蹦出来,对小偷狂叫,这样,小偷还未进屋就被吓跑了。它真是一名称职的小卫士。
这就是我家的旺财,可惜它已经不在了